桩基础验收

桩基础验收?以下鲁班乐标带来关于桩基础验收的程序及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具备条件,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并通过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审查,形成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形成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
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类质量问题已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3、建设单位确定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间后,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并书面提交《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桩基础验收”等建筑相关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