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规定
1.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所在地,季节性变化规律,水文地质情况,结合建设项目施工特点,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施工单位在汛期、台风季节应成立防洪抢险组织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采取施工防范措施。
1.3施工单位应按照季节性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备充足的物资、设备、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1.4 施工单位对所有从事季节性施工人员应进行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 雨季施工
2.1 雨季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防洪排涝准备,组织防洪物资、设备、防护用品进场。
2.2 雨季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在建工程、材料堆放场、设备存放场、运输便道等的防洪设施进行检查、加固,疏通排水沟渠。对有可能被洪水淹没的临时房屋、设备、物资应采取搬迁措施。
2.3 雨季施工时,作业场所的脚手架、跳板、桥梁、墩台等作业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场内机动车辆行驶时应减速防滑,靠近基坑边缘卸料时应设置止挡。
2.4强风、大雨前后,施工单位应对临时房屋等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滑坡、坍方、倾斜、变形、漏雨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及时组织抢修、防护和加固。
2.5暴雨前后,施工单位必须对钢塔架、大型设备、高大脚手架、支(拱)架等的避雷装置与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整修,应使其不受潮、不漏电、接地电阻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2.6雷雨天气,严禁从事露天钢结构、钢脚手架、钢支(拱)架、钢模板等的安装、拆除及焊接作业。
2.7雷雨天气,作业人员不应在大树、施工机械下停留,不应靠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线路以及避雷装置接地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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