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措施

一、关于建筑安装作业的八禁止

1、凡是不了解建筑安装基本知识和未受过作业安全教育的职工,禁止参加施工作业;

2、凡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定期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职工.禁止高处作业;

3、遇到六级以上强风,禁止起重和高处作业;

4、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要坚持按规定要求搭设并及时清扫,遇到下雨冰雪天气,没有防滑措施,禁止进行施工;

5、凡是装吊、架子、电力等工种,从事高处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禁止登高作业;

6、凡是上下两层同时施工,没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禁止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作业;

7、凡处于或进入有可能发生高空物体坠落的施工区域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工地;

8、凡从事卷扬机和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否则禁止操作。

二、关于线路施工作业的十不准

1、未经登记要点,严禁切断线路施工,无缝线路未进行应力放散,未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严禁擅自开工。

2、在运营线上施工要严格按规定设防护,作业未完,不准撤除防护。

3、发现钢轨、夹板、撤叉心等折断危机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作必要的防护,未经批准,不准冒险作业。

4、运营线上新铺或钉闭的道岔未经车站同意,不准擅自启开或开通;

5、未经车站同意,不准擅自将轻型车辆抬上站内线路;在自动闭塞线路上未装绝缘装置的轻型车辆及小车不准使用。

6、施工完毕未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严禁放行列车;

7、轨道车、机动小车,严禁无证驾驶;

8、轨道车、拖车连接杆插销没有防跳锁闭装置和轨道车制动性能不一致时,不准联挂运行。

9、使用起道机的人员,未经培训,不准操作。

10、有人看守道口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章作业,不准睡觉、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三、关于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三不动、四不准

(一)防止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三不动”

1、未同电务维修部门联系与信号设备联结的线上设备不动;

2、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3、一切信号设备不动。

(二)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四不准”

1、无绝缘套的撬棍不用;

2、不与车站联系的单轨车不准上轨;

3、起道机在轨道上不准拖滑;

4、一切导电器材在轨面上不准搭接。

四、关于加强汽车管理的规定

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认真搞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使灯光、方向、传动、制动、喇叭、仪表、量具等设备齐全有效、运转正常,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2、格行车制度,没有派车单一律不准擅自用车,出车时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私自改道或绕道,改变行车路线需经调度同意。

3、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操作规程,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安全行驶。

4、通过道口,要认真了望,坚持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坚决杜绝争道强行、闯信号。

5、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公路交通部门及本单位领导。

6、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车马行动态,随时做好刹车准备,避免发生问题。

7、按期对汽车进行维修养护,及时发现并判断汽车各部件异响和不正常现象,做好记录,汇报领导,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8、坚持每周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技术业务、交通法规,总结安全经验,努力改进驾驶作风。

9、对安全驾驶成绩显著和防止事故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电配合施工六项规定

1、工务施工需要电务配合时,由工务负责登记要点,电务施工需要工务配合时由电务负责登记要点,工务负责施工防护。

2、工、电配合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须在前一天(遇有临时故障除外)向配合单位提出“配合作业通知单”,施工单位将施工时间、地点和内容认真填写,配合单位根据通知单提供的内容,指定影响范围,并各自提出所需时间一并填入通知单内,并经双方负责人签订。

3、双方都要认真互相配合,施工前切实交待好施工内容和提出的影响范围,必要时共同到现场调查。各自做好人员、材料、工具等一切组织准备工作,经双方确认无误时方准要点施工。

4、双方同时作业时,根据先后顺序,分别注册双方所要时间。先作业单位必须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影响后边工序施工,如拖延时间由先作业单位负责。

5、施工要点,双方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达施工地点,谁不按时到达,拖延时间影响施工由谁承担责任。

6、双方作业完了,经复查或试验良好后,由登记者消点并恢复使用后,双方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六、关于防止挖断电缆的六条措施

1、在营业线上施工,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有关单位现场交底,搞清楚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明确电缆径路和电缆存在的区域。

2、必须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并要挖探沟确认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

3、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4、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修准备,遇到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或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使用机械在线路附近施工或行驶的,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措施,严禁施工、行驶。电缆径路左右一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挖土。

6、使用民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路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七、关于防止胀轨跑道的安全规则

一消灭:对短轨地段,要加强检查,打紧防爬设备,及时消灭连三瞎缝。高温季节,无缝线路地段未进行应力放散严禁施工。

二清:维修作业半月一清,急修作业一撬一清。

三测: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坚持测量轨温。

四不超:作业不超温,扒碴和松扣件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

五不走:道床不回填不走;道床不夯拍坚实不走;扣件、防爬器不上紧、打紧,回填质量不合格不走;发生异状不处理不走;作业地段轨温剧变或炎热的中午不留人巡守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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