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排水工程的沟槽沉陷

1.现象:沟槽填土的局部地段或部位,甚至大部分沟槽(特别是检查井周围)出现程度不同的下沉。

2.原因分析:

⑴松土回填,未分层夯实,或虽分层但超厚夯实,一经地面水浸入或经地面荷载作用,造成沉陷。

⑵沟槽中的积水、淤泥、有机杂物没有清除和认真处理,虽经夯打,但在饱和土上不可能夯实;有机杂物一经腐烂,必造成回填土下沉。

⑶部分槽段,尤其是小管径或雨水口连接管沟槽,槽宽较窄,夯实不力,没有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⑷使用压路机碾压回填土的沟槽,在检查井周围和沟槽边角碾压不到的部位,又未用小型夯具夯实,造成局部漏夯。

⑸在回填土中含有较大的干土块或含水量较大的粘土块较多,回填土的夯实质量达不到要求。

⑹回填土不用夯压方法,采用水沉法(纯砂性土除外),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3.危害:

⑴回填土的下沉,如在建筑物旁,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在铺装道路上,会使铺装的结构层遭到破坏,有的几次修补几次下沉,一则影响交通,还会造成交通事故,二则在经济上会造成严重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⑵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管材的受力特点,是要求管道胸腔和管顶以上都要求夯实形成卸力拱,以保护管体,如不进行夯实,会造成管顶以上松土下沉,将管体压裂,无筋管有的还会被压扁。

4.预防措施:

⑴要分层铺土进行夯实,铺土厚度应根据夯实或压实机具而定。

⑵沟槽回填土前,须将槽中积滞水、淤泥、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砖及大于10cm的干硬土块,含水量大的粘土块及冻土块。

⑶每种土都应做出标准密度(在实验室进行土样击实试验做出最佳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回填土料应在最佳含水量或接近最佳含水量状态下进行夯实,每个分层应按质量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频率,做出压实度试验,直至达标为止。

⑷凡在检查井周围和边角机械碾压不到位的地方,一定要有机动夯和人力夯补夯措施,不得出现局部漏夯。

⑸非同时进行的两个回填土段的搭接处,应将每个夯实层留出台阶状,阶梯长度应大于高度的2倍。

5.治理方法:

⑴局部小量沉陷,应立即将土挖出,重新分层夯实。

⑵面积、深度较大的严重沉陷,除重新将土挖出分层夯实外,还应会同设计、建设、质量监督、监理部门共同检验管道结构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挖出换管或其他补救措施。

市政排水工程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于其完工后除检查井外均完全埋于地下,质量低劣的工程往往增加维修费用,甚至无法进行维修。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克服各种通病,做出让人民群众用着舒心的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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