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建筑主要针对的是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毕竟休息是大众的权利,不能因为施工就被影响,所以要考虑全面。
鲁班乐标小编就夜间建筑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本市对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作了以下规定:
(1)本市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采取防治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
(2)凡市区和郊县建制镇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从事施工作业,必须报经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环保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获准夜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三天在施工地主要进出口告示牌内张贴夜间施工告示,接受公众监督。
(3)在内环线内和临近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地区,除按规定特许的情况外,禁止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关于“夜间”的时段,《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为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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