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办理规定

设计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需要对图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变更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的办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变更是对施工图的补充及修改的记载,应及时办理,不可后补。

(2)设计变更内容应清晰翔实,容易理解,必要时可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3)设计变更应由设计人员完成变更内容,工程有关各方签认后不得涂改。

(4)当变更内容涉及施工图较大变动,且无法用语言及简单附图表达清楚时,应由设计单位出正式设计变更图。

(5)当变更内容涉及重大建筑结构变动、影响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或施工图较大变动时,应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设计变更单后应附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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