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的防火措施

1、架空配电线路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可燃液体贮罐、可燃、助燃气体贮罐和易燃材料堆场;

2、当架空配电线路与有些有着火爆炸危险的设施接近时,必须保持不小于电杆高度1.5倍的间 施接近时,必须保持不小于电杆高度1.5倍的间距,35KV以上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m 距,35KV以上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以防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以防止发生倒杆短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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