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压型板安装安全措施

一、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责任制度: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针对本工程特点与项目部的实施各项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1.1.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土建、安装、钢结构、压型板四部分)安全总责任。

1.1.2.项目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

1.1.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技术措施和编制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

1.1.4.施工员:负责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5.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1.1.6.安全组织体系必须与生产体系一致,是保证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各专业人员应有岗位的安全职责。

1.2.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道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2.1.安全知识教育:本工地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1.2.2.安全技术交底:各项工程要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3.工伤事故处理:

建立工伤事故处理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1.2.3.1.安全排险救助原则:

⑴.及时。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报告,及时排险救助。

⑵.先撤人,后排险。

⑶.先救人,后排险。

⑷.先防险,后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救险人员受到伤害。

⑸.先防险,后排险。

⑹.先排险,后清理。

⑺.保护现场。

1.2.3.2.制定安全急救措施。

1.2.3.3.编制真实详尽的调查报告,上报公司生产经理,并报工程部备案。

1.3.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3.1.对所有进场职工,无论新老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作业。使所有职工牢固掌握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3.2.在安排生产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工作、特殊部位要有专人负责,订出明确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1.3.3.加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3.4.现场临时用电,要按总平面的要求布置。进入工地的各种电机和电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并得到用电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乱拉电线。现场固定机械应有接地保护,并经常检查安全防护是否有效。夜间施工照明应有专人负责,在危险地带应设立红灯警示,施工照明必须满足施工操作及材料运输的要求。

1.3.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1.3.6.作业人员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二、高空压板安全措施

1.屋面板安装时,在屋面檩条上采用可移动式安全钢丝绳方案。首先在檐口和屋脊处用钢管立杆做为基础固定安全绳,立杆底部用自攻螺栓与檩条连接,方便以后的移动的拆除。在立杆与立杆之间用安全钢丝绳连接,成为主安全绳。屋面安装人员的安全带卡扣可以方便的挂勾在安全绳上,并可来回移动。(见附图一)

2.考虑到高合金工程钢结构安装与压型板安装不同步,压型板安装时屋面下部的安全网已移走,为此除采用移动式安全钢丝绳外,另外采取电动旋转滚动吊架即,即压型板沿着A0至C列纵向输出后,均通过旋转滚动吊架,安装人员均在已安装的板上行走,这样既避免了安装人员在高空檩条上行走的不安全因素,又减轻了施工人员的体力劳动,详见附图二。

3.考虑到所有的长尺板均通过旋转滚动吊架,因此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站在板的一侧,严禁施工人员站立在吊架下方。

4.为防止焊接支架时发生支架高空坠落(下部无安全网),特制作移动式支架摆放筐(可适当放少量焊条),见附图三。

5.开工前必须根据施工特点、工艺规程、作业环境,编制具体的、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

6.施工班组每日坚持进行安全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当天施工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每天记录,由现场安全员定期检查安全记录情况。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应穿戴整齐,安全帽系紧帽带,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子鞋作业。

8.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照明,夜间采用1000W的碘钨灯,照明灯设置不宜大于10m,夜间施工要有专人夜间巡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9.现场施工用高压,低压线路及设备,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和架设,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良好的绝缘。电气控制箱必须有门,带锁,配有防雨设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外壳接地或接零。

10.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11.施工现场临时照明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照明开关、灯头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对移动电气设备(机具)必须采用防漏电保护措施,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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