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在计划经济时代,施工合同的约束力主要靠政府来平衡关系,而市场经济时代要靠合同双方遵照合同用法律约束对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以民营、外资等投资主体的工程以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承包人,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招标,施工合同条款必须具备公正的、公平合理的、合同双方认可接受的条款。但由于建筑市场近年来施工队伍的迅猛发展,导致建设工程市场成为买方市场,尽管招标过程的公平竞争不是事先通过合同条款的谈判而选择承包商,但合同条款在招标过程(招标文件)中已充分体现,并形成了完整的要约和承诺,投标单位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利。
最近,我国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并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清单计价的实施,给承发包双方有了明确的计量和计价办法,同时由于双方对清单计价的理解不尽相同,导致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约定了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处理依据,由于施工合同是在建设工程实施之前签订的,因此它具有先定价后成交的远期交割的期货特性,从而使合同条款具有高风险性。目前签订的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本文就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原则、风险分析及应重点注意的问题作一些探讨,供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和借鉴。
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和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的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同时,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
2、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3、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遵循风险分摊和对等的原则。
三、签订施工合同的风险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复杂性、多样性,使它具有高风险性,同时也具有两面性。针对发包人而言,由于建设工程较强的专业性而导致部分发包人签订合同的经验不足,承包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而带来的合同风险等。承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外界环境风险(如:材料、设备供应价格的市场波动,劳动力的供给情况,天气变化等)、发包人的资信风险(信誉、资金实力)、工程技术、安全和经济、法律方面的风险等,承发包人应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哪些属于可规避风险,哪些属于不可规避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合理地规避风险。
承包人的信用风险
承包人的履约风险
自身经验不足引起的合同条款风险
承包人的管理能力风险
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履约风险
分包人与承包人的配合风险
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和费用风险(设计、监理、质检、安检等)
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变化风险
索赔能力、办法、及时效风险
资金不足或管理能力引起的索赔风险
反索赔能力不足的风险
政策变化风险
发包人的信用风险
发包人的履约风险
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和费用风险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指令风险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工作效率风险
工程变更风险
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和质量风险
劳动力供应风险
承包人自身管理能力风险
索赔能力、办法及时效风险
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变化风险
合同不平衡条款和隐含风险
汇率变化风险
四、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注意的问题
签订施工合同条款应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但具体签订合同时,承发包双方如何将自己的风险转嫁到对方,是造成施工合同难以签订的最大障碍。下面以某工程的部分合同条款为例,说明发包人的风险转移:
1、施工场地内外为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通讯、道路等的接驳与开通,场地平整,清理、清除(含外运)与恢复有关构筑物和障碍物地下管线的迁移,且以上有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为发包人提供一间150平方米和为监理单位提供250平方米的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此项费用及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供三菱吉普车一辆供对外联络用,其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为包含在合同价中;
4、承包人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噪音等手续,手续费及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5、承包人应配合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并提供辅助测量设备、人员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6、承包人应配合业主发包的其它专业承包商的施工安装工作,配合费、总包管理费等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7、发包人未按期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图纸及设计变更或按期验收等,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顺延的赔偿(停窝工所导致的经济赔偿一律不计);
8、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承包人需办理红线外占地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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