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划分
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来说,项目划分的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应逐级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机场工程中的土石方施工中的碾压、平整等均为分项工程。
(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一般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
2.分项工程验收
应由监理工程师(如果没实施监理则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的内容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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