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一般程序
震损建筑加固改造前,
可对震损部位、构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复
01 对拉断或受压屈服的受压钢筋,用等截面等强度的新钢筋替换,新钢筋与原结构钢筋应有可靠连接;
02 对受压破坏部分的砌体或混凝土进行替换;
03 对裂缝视其宽度大小进行修复或灌浆处理。
震损建筑的抗震结构设计应考虑震损情况,选择适当的加固方法对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才能真正起到抗震加固的效果。
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以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面层或板墙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或现浇混凝土板墙加固;
02 修补和灌浆:对已开裂的墙体,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或砌筑砂浆等级强度低的墙体,可满墙灌浆加固;
03 拆砌或增设抗震墙:对强度过低或破坏严重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材料可采用砖或砌块,也可以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04 包角或镶边加固:在柱、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柱、墙垛还可以用现浇混凝土套加固;
05 外加柱加固:在墙体交接处采用混凝土构造柱加固,柱应与圈梁、拉杆成整体,或与现浇混凝土楼、屋盖可靠连接;
06 支撑或支架加固:对刚度差的房屋,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凝土的支撑或支架加固。
房屋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
可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形成闭合,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
02 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钢拉杆、长锚杆、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03 楼、屋盖板支承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长度、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的措施;
04 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形成闭合,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
对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
可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加固工程宜采用增设托架、外包钢套或采用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
02 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可采用镶边、埋设铁夹套、锚筋或钢拉杆加固改造;
03 支承大梁等的墙段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设墙体柱、扶壁柱钢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面层、板墙加固改造;
04 出屋面的烟囱、无拉结女儿墙超过规定高度时,宜拆矮或采用型钢、钢拉杆加固改造;
05 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增设托架、外包钢套或采用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承重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层、板墙加固改造。
当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优先在薄弱部位增设砌体墙或现浇混凝土墙,或在原墙增加面层;亦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减少扭转效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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