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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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规程:
1.0混凝土施工规程总则
1.1本混凝土施工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工程中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和养护的施工操作过程。
1.2本混凝土施工规程引用了:
⑴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⑵DB32/296-1999《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2.0混凝土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验方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1.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其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验方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1.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公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2.1.4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复试报告。
2.1.5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试报告。
2.1.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验方法:水质试验报告。
2.1.7混凝土施工主要机具
混凝土搅拌机应为强制式搅拌机;
后台上料机具和前台出料运输机具:半截机、散装水泥罐、手推车、井架运输机、塔式起重机、混凝土提升机、混凝土输送泵及管道、串筒、吊斗、铁铲及其他辅助设备;
磅秤等计量器具和坍落度筒、试模等试验器具;
混凝土振捣机具:插入式振动器、平板工振动器等。
2.2混凝土施工作业条件
2.2.1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并将其转换成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
2.2.2所有材料经检查,全部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2.3搅拌机及其配套设施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具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2.2.5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
2.2.6需要浇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已经有关管理、监理人员批准。
2.2.7新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合格。
3.0混凝土施工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污染。
3.2.1工艺流程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污染。
3.2作业准备
3.2.1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设计,确定混凝土搅拌方式、运输路线、施工顺序、浇筑厚度、劳动力组织、振捣方式,施工缝留置位置等,并经技术部门批准,监理工程师认可。
3.2.2配合比设计
⑴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配合比设计必须实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
⑵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配合比通知单中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3.2.3运输道路
运送混凝土的道路应平坦、畅通,以减小运输中的振荡,避免混凝土产生分层、离析、泌水等现象,同时布置环形回路,以免车辆互相拥挤阻塞;
3.2.4浇筑主要结构时,应有临时停电、停水的应急措施。
3.3混凝土搅拌
3.3.1本公司原则规定,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基础和主体结构用混凝土,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选择合格供应商供应。
3.3.2(现场搅拌)投料顺序如下;
⑴试运转正常后,用水润湿搅拌筒,第一盘中的石子通常按配合比一半投料,以后按配合比投料。
⑵自落式搅拌机投料顺序:搅拌机运转正常后先加1/3的水,按石、水泥、砂的顺序装入上料斗,上料斗提升投料入搅拌机,搅拌过程中再加足水。
⑶强制式搅拌机可以按上述顺序投料,也可以一次性全部加入。
⑷粉煤灰掺入混凝土中可干掺(与水泥同时投入)也湿掺(粉煤灰、水、外加剂制成悬浮浆液后再投入搅拌机)。
⑸外加剂按参考说明书的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3.3.3搅拌
⑴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至开始出料止。
⑵搅拌机中装满料呈,不得停转,在搅拌过程中,严禁边出料、边进料,应将拌好的混凝土出完后,方可再次投料。
⑶因停电或机械故障停机时,应先断开电源,然后将机内拌和物掏出。
3.4混凝土运输
3.3.1混凝土运输的基本要求是
⑴必须保证混凝土的边疆浇筑,尤其是不允许留施工缝的结构,更应保证;
⑵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匀质性,做到不分层、不离析、不漏浆、保持较好的和易性。运到浇筑地点应具有规定的坍落度;
⑶运输容器小车、管道、串筒、溜槽等应不漏浆,不吸水、内壁光滑,弯折处成弧,卸送料畅通;
⑷混凝土应以最少的转载次数和最短的时间,从搅拌地点送到浇筑地点,不宜超过下表规定的时间:(掺外加剂或快硬水泥搅拌的混凝土根据试验确定)
⑸小车运输不可直接压、踏钢筋,应用马凳将跳板架空。
3.3.2每班收工应及时清洗运输工具和搅拌机械和浇筑、振捣工具,污水应经处理,方可排入下水道。
3.3.3本公司原则规定,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商品混凝土,采用泵送。
3.4混凝土浇筑
3.4.1一般操作规程
⑴地基或基土浇筑应清除淤泥和杂物,模板内应无杂物,均不得有积水;
⑵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时,应随即进行浇筑,并在初凝前浇筑完毕;
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产生离析现象。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发现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⑷浇筑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应在模板和钢筋上行走;
⑸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米,当超过3米时,应设串筒或溜槽管下料,串筒的最下两级应保持与混凝土浇筑面相垂直;
⑹为使混凝土密实,应分层并连续浇筑,不可一次投料过多,不易振实,每层厚度控制在150∽250mm,(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⑺在浇筑和柱、墙连成整体的梁、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适当停歇1∽1.5h,使混凝土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梁与板宜同时浇筑,较大尺寸的梁(1米以上高)、拱和类似结构,可单独浇筑;
⑻浇筑顺序一般从距卸料点较远的一端开始,逆向进行,避免振实的混凝土受扰动;
⑼夏季浇筑混凝土,应特别注意高温对混凝土疑结时间的影响,防止形成“冷缝”,必要时可采取缓凝措施;在混凝土浇筑及静置过程中,防止混凝土的沉降和干缩产生非结构性浅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二次或三次压光以修整。掺粉煤灰或沸石粉的混凝土表面应二次抹光;
3.4.2泵送混凝土浇筑时尚应注意:
⑴优先选用带布料杆的泵车或独立的布料杆进行布料;
⑵人工布料宜由远而近进行浇筑,泵管只拆不装,提高效率;
⑶同一浇筑区内,先浇竖向结构,后浇水平结构,分层连续浇筑;当不允许留施工缝时,区域之间、上下层之间的混凝土浇筑间隙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
⑷模板要牢固,能承受泵送混凝土的压力;
⑸在浇筑墙壁、厚板、深梁等截面较高构件,为了防止大坍落度的泵送混凝土流淌过远,可设置挡板,采用“分段定点下料,一个坡度,薄层浇筑,循序渐进,一次到顶”的浇筑方法;
⑹大坍落度的泵送混凝土振捣时间可适当减少,一般10∽20秒,以表面不再沉落为度,振动棒移动间距可适当加大,但不宜超过振动棒作用半径的2倍。
3.4.3混凝土振捣操作要点
⑴混凝土应机械振捣成型,根据施工对象及拌合物性质,选择适当的振动器,并确定振捣时间;
⑵插入式振动棒;
a.适用于基础、柱、墙、梁、大体积混凝土等构件,振动器应安放的牢固的脚手架上,不应放在模板支撑或钢筋上;
b.振动棒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吊环、预埋件、芯管、地脚螺栓等;
c.使用振动棒,前后应紧握在振动棒上端约50cm处,以控制插点,后手扶住软轴,前后手相距40∽50cm左右,应做到“快插慢拨”,快插是为了防止混凝土表面先振实,慢拨是为了使混凝土填满振动棒抽出时造成的空洞,振动棒应上下抽动,幅度为5∽10cm,每点振捣时间一般为20∽30秒;
d.振动棒插点应排列均匀,按顺序进行,每次移动距离应不大于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一般化为30∽40cm;
e.当混凝土为分层浇筑时,振捣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插入下一层中5cm左右,以消除两层之间的接缝,应在下一层混凝土实初凝之前。
⑶平板式振动器
a.适用于屋面、楼板面、地面、路面、垫付层等断面厚度不大于20cm的构件;
b.平板式振动器在每一位置上振动时间一般为25∽40秒,以混凝土表面出现浮浆为准;
c.移动速度通常为2∽3m/min速度,前后位置相互搭接应为3∽5cm,防止漏振;
d.平板式振动器的作用深度,无筋及单筋板中为20cm,在双筋板中为12cm。
3.5混凝土养护
3.5.1自然养护,在日平均温度高于50C的自然条件下,对已浇筑混凝土按下列要求进行养护:
⑴在混凝土表面收水并初凝后,一般在浇筑完毕12小时以内,应尽快用麻袋或草帘覆盖并浇水养护;
⑵对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⑶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同拌和用水;
⑷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5.2当日气温低于50C时,不得浇水养护;
3.5.3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方案采取控制温措施。
3.6冬季施工执行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3.7泵送混凝土还应参照执行J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
4.0质量要求
4.1质量检验
4.1.1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商品混凝土第一车,浇前先进行开盘鉴定);
4.1.2用于检验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见证取样),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每拌制100盘或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⑵每工件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⑶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⑷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⑸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娄数,事先与监理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⑹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2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以下的规定: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2%;细骨料允许偏差±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2%。
4.3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尺寸执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成品保护
5.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强度未达到1.2MPa时,不准上人进行下道工序操作。严禁搭设模板和支架。
5.2地下基础、构筑物,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堆置重物和车辆行驶。
5.3对于多层及高层的现浇混凝土楼面连续施工时,当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构件上堆放超过施工允许荷载值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严禁有冲击荷载作用。
5.4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在拆除模板时,特别是拆除百承重的侧模板时,不得将混凝土的棱角、表面碰伤。
6.0安全技术
6.1一般操作规定
⑴各种电动机械均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⑵进入操作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⑶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
⑷井架上附设上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加安全防护栏杆,雷雨季节,应设避雷装置;
⑸高处作业或较深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⑹浇筑地下工程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现象;
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米以上,在深坑、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⑻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拆换、修理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进行。
6.2混凝土搅拌与运输的安全要求
⑴材料及混凝土的运输机具应坚实牢固,轴承应经常加油;
⑵搅拌机械在搅拌前应先试运转,证明机械各部工作正常,方可正式搅拌;
⑶临时跳板和走道应酬搭设牢固。运输道的宽度,单行道比手推车及机动车斗宽400mm以上;双车道应比两车宽度宽700mm;
⑷手推车运输应依次行走,不得拥挤、抢先,卸料时不得用力过猛和将车脱把;
⑸在下坡道或天桥上或跨越坑槽走道时,应缓慢,防止碰撞伤人或翻车;
⑹自卸车卸料应在现场有关人员指定地点卸料,开倒车时应鸣示,并有专人指挥,起落自卸车斗时,也应有专人指挥;
⑺在上料平台上的卸料人不得将头、手、脚伸入井架内,严禁在扒杆下站台票人,运行中途若发生故障,必须停车修理。
6.3混凝土浇筑、养护与堆放
⑴地下工程深度超过3米时,应设混凝土溜槽,滑放混凝土时应上下配合;
⑵浇筑无板框架的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⑶浇捣圈梁、挑檐、阳台、雨蓬混凝土时,外脚步手架应设防护栏杆;
⑷用草帘等覆盖混凝土时,构件表面的孔洞部位应有封堵措施并设明显标志,以防操作人员坠落,草帘等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存放在指定地点,并设消防设施。
6.4使用外加剂的操作人员应戴保护手套和口罩,加鞋盖,以防烧伤皮肤。
6.5高空作业
⑴大风雪、暴风、雷雨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得在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⑵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⑶冰、雪、风、雨后应检查脚手架和防护设施、走道跳板,清扫积雪,防滑处理等。
7.0环境保持
7.1夜间浇筑混凝土一定遵守作业时间,注意噪声不扰民。
7.2混凝土搅拌场地应设硬化地坪,冲洗机具、石子的污水集中排入沉淀池,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7.3本公司原则上不使用有毒的外加剂,外加剂使用应设专人管理,严格保管制度。
7.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避免混凝土滴、漏、泼、撒,发生滴、漏、泼、撒混凝土应及时清理。
7.5浇筑、运输机具用完后及时在指定地点清洗,污水集中处理。
7.6水泥撒落在地上应及时清扫,防止风吹水泥飞扬。
7.7混凝土浇筑过程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属于特殊过程,必须做好施工记录。
8.0混凝土施工规程附则
8.1本混凝土施工规程属常规通用规程,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技术交底。
8.2本混凝土施工规程由生产科负责定期评审,结合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8.3各项目部在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和意见,书面反馈到生产科,生产科进行评审,决定是否修改。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8.4本混凝土施工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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