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地区特高压线路勘测依据及规范

由于现在国内特高压输电线路还较少,尚无专门的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勘测技术规程。特高压电力线路在岩土工程勘测过程中主要参照相关文献关于岩溶区勘测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程规范条款,特高压电力线路岩土工程勘测规范中关于岩溶勘测的规定主要如下:

(1)岩溶发育地区勘测应先搜集资料,现场加强地质调查。

(2)岩溶发育地区应查明地层时代、岩土特性、岩溶洞穴的形态规模与发育特征,洞穴的充填及密实程度,岩土层的富水性及地下水的动态变化,评价其对路径立塔的影响。

(3)在岩溶洞穴发育地区或路段,可选择使用物探、钻探、井探等方法逐腿探查。

(4)当塔位处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判定为未经处理不宜立塔:

①岩溶洞穴埋藏浅、密度大;

②岩溶洞穴规模大,上覆顶板不稳定;

③土洞、采空区、人工洞穴或塌陷成群发育地段;

④洞穴围岩为易溶岩土且存在继续溶蚀条件;

⑤埋藏型岩溶土洞上部覆盖层有软弱土或易受地表水冲蚀的部位;

⑥溶沟、溶槽、石芽等地表岩溶强烈发育,地表起伏剧烈地段。

(5)下列情况可不考虑洞穴对塔位稳定性的影响:

①洞穴顶板围岩坚硬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且厚度大于洞穴跨度;

②洞穴充填密实,充填物具较高强度并无流失条件;

③洞穴较小,基础底面尺寸大于洞体平面尺寸且有足够支撑长度;

④基础底面以下岩土层厚度大于独立基础宽度的8倍或整板基础边长的3倍,且不具备形成土洞或松动侧移条件。

(6)对于无法避开且可能对塔基稳定产生影响的溶蚀洞隙,应根据其发育特点采用填塞、灌浆、洞底支撑、梁板跨越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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