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起吊安全保证措施

1、安装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头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同时井下人员必须戴矿灯、自救器、持入井证下井。严禁携带烟和火种,电气焊人员用火种要专人保管。

3、所有施工的机具、设备,在施工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4、现场按消防要求,布置好消防器材。

5、现场要打扫干净,做到文明施工。

6、各种起吊设备、索具、钢丝绳、手拉葫芦等在起吊前要进行仔细检查,施工中严禁以小代大使用,严禁用棕绳起吊设备或管件。

7、各设备的绑扎要用钢丝绳及索具,严禁用铁丝或棕绳代替使用并绑扎牢固。起吊点要选用设备本身专用起吊吊环或专用其他吊耳,起吊点的选择不得随意选取,严防吊装变形,大件设备的吊装运输要在设备下垫上木头或软质物,严防碰撞损坏设备及其表面。

8、起吊运输中使用的叉车、钢丝绳套、卸扣、手拉葫芦、行车等起吊索具要仔细检查,合格后再投入使用。使用的各起吊机索具额定起吊重量应不小于设备的重量。

9、各种绳索的捆绑要牢固,受力要均匀。

10、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用适当的搬运方法,在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

11、统一指挥,应有准确的规定信号,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12、井下现场专用锚锁点、起吊梁必须满足设备起吊要求,设备部件起吊前必须对锚杆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起吊。

13、起吊设备时,首先要保护好易受损部位(带有电机的),防止破坏电机。直接用导链起吊设备时,人身体要躲开导链和被吊物体可能窜出的方向。

14、根据起重物的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选用合适的起吊点,确保起吊中心与物件重心相一致。起吊时,起吊物件必须保持平衡。起吊物重心选择:先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目测物体重心,经试吊后确定重心。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手直接触对接面、连接孔或缝隙。

16、+575水平巷道设备运输时,要注意来往的矿车和电机车。

17、登高作业时注意一下几点: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恐高证。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并生根牢固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低挂高用。

(3)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并设警戒标志,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要求。

(4)攀登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5)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特级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并安排专人监护。

(6)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应有防滑落措施。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7)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行,严禁冒险作业。

(9)登高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0)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1)登高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动扳必须用绳子拴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行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

(1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得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3)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

18、施工作业时氧气、乙炔的存放距离必须大于5米,距施工地点必须大于10米,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瓦监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背板后的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19、现场布置二级配电箱及开关箱,所有金属配电箱外壳必须保护接零,且做到“一机一闸”,门锁齐全,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处悬挂安全用电警示牌及安全危险标志,禁止他人随意开、合闸和动用带电设施。

21、本规程未尽事项,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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