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我委于2019年3月对丰台区卢沟桥乡城乡一体化周庄子村旧村改造(一期)ZZZ-L05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8绿隔产业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2-1#文化设施等4项)招标控制价进行了核查。
经查发现,该招标控制价组成综合单价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定额子目人工工日含量,以及企业管理费费率等低于定额标准,且未正确使用工程造价信息编制材料价格,致使该招标控制价大幅低于正常水平。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京建发〔2011〕206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委于2019年3月26日向该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规行为,并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计分处理。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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